开云综合app(中国)官方网站汽车充电桩安装与运营服务(第二次)项目(项目编号:2023F11031)陆续收到答疑申请,现综合答复如下:
问1:公告中提到需要考虑贵校配电点至充电桩安装位置的电缆,指的是贵校变压器到充电桩安装位置是吗?高压部分及下火点至变压器之间的施工是否属于本项目范围?
答1:本项配电点电源为低压,自配电点至充电桩之间电缆为招标责任范围。高压部分及下火点至变压器之间的连接不属本项责任范围。具体点位需自行现场勘察。
问2:招标公告中写到有1处现有的4套7KW交流桩需要整合,具体的整合内容是什么?
答2:公告中提到的4套7kw交流充电桩为IOS/安卓通用版/手机版前期安装,已在运营。纳入本项,由成交单位一并自主经营、管理,自负盈亏。执行本项统一电价、同一经营管理政策。其平台管理费120元/台*年,由平台管理单位收取。对此鼓励成交单位改造、整合,一同管理。
问3:本项目建成后,运营期间是否需要中标单位派固定人员驻场进行服务?
答3:本项中标后,需与IOS/安卓通用版/手机版签署成交合同。成交单位需派驻安全及日常管理人员,自主经营,其安全、管理责任自负。
问4:招标公告提到本项目服务期满后,项目全部设施设备无偿交贵校,请问这是否包含充电桩后台运营平台的交付?服务期满后的平台运营费用是否贵校单独结算?
答4:本项没有要求“合同期满后建成的全部设施设备无偿移交IOS/安卓通用版/手机版”。但要求“如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合同,则乙方需将全部设施设备与产生的废弃物、垃圾无偿清运出校。乙方合同期内经营产生的平台运营费、电费及其他费用均须按约按期结清,涉及的履约保证金或押金(如有)一并结清”。
问5:本项目的付款方式是什么样的呢?
答5:本项由成交方自主按约投资、经营,自负盈亏。除向IOS/安卓通用版/手机版缴纳施工、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外,与IOS/安卓通用版/手机版不涉及付款关系。
问6:本项目是否需要进行电力申请?
答6:本项在IOS/安卓通用版/手机版泉山校区校园内建设、经营,需向IOS/安卓通用版/手机版按规定办理校内用电用水手续。无需再行电力申请。
问7:本项目运营过程是否存在利润分成?比例是多少?
答7:本项招标文件未做利润分成规定。
问8:本项目投标设备60KW直流充电桩指的是两个充电枪头的还是一个充电枪头的呢?
答8:60kw直流充电桩要求配置两个适配的标准充电枪头,其他按招标文件规定。
特此公告!
开云综合app(中国)官方网站招投标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