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构建高质量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切实提升课程质量和育人效果,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一批就业、创业课程任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介绍
《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均为公共必修课,开课单位为学生工作处,其中《就业指导》为16学时、0.5学分;《创新创业教育》为32学时、1学分。
二、遴选范围
IOS/安卓通用版/手机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各学院副书记、专职辅导员,以及校外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
三、遴选要求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的思想政治素养,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爱学生工作,工作之余有精力承担授课任务;
(二)能够按照本职岗位要求履职尽责,原则上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三)熟悉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以及创新创业教育等相关知识,具备较强语言表达能力,较高的文化素养。有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培训经历或企业人才招聘、运营管理经验者优先;
(四)能够参与相关校本课程研发,按时参加教研备课活动,遵守教育教学规划,按照教学计划完成教学工作。
四、遴选程序
(一)个人报名。有意报名者请于2024年6月26日前将《开云综合app(中国)官方网站就业、创业课程任课教师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相关邮箱,已通过前期摸底报名统计的各培养单位副书记、专职辅导员等无需重复发送。
(二)资格审核。学生处将根据报名情况、资格条件,参照遴选条件进行初选,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最终授课团队名单。
五、相关要求
(一)集体备课。学生处将在开课前择期组织授课教师围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设计等进行研讨,明确课程重难点问题,掌握教育教学方案,确保教学质量。
(二)在遴选补充任课教师的同时,将在IOS/安卓通用版/手机版副高级及以上教师、各学院副书记和校外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中选聘一定数量的专家与专任教师进行专题授课,每人承担不少于两个专题的班级授课任务。
(三)根据教务处相关规定进行任课教师考核测评,按照教学质量综合测评与学生课程满意度测评结果实施动态管理,工作量、课酬计算标准按学校规定执行,由教务处统一管理。
六、联系方式
《就业指导》课程联系人:高迎军,联系电话:83656252,电子邮箱:wfgaoyingjun@jsnu.edu.cn;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联系人:胡思雨,联系电话:83656251,电子邮箱:2185393339@qq.com。
附件:开云综合app(中国)官方网站就业、创业课程任课教师报名表.docx
学生工作处
2024年6月18日